一级法官宁爱玲:案子交给你,我们很放心
在中央文明办发布的2021年10月“中国好人榜”中,稷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一级法官宁爱玲荣登敬业奉献“中国好人榜”,是我省唯一获奖者。荣誉的背后,是宁爱玲30多年来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的辛苦付出。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宁爱玲的眼里从来就没有所谓的小案件。她认为只要是起诉到法院的案子,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情。因此,她在办理这些案件时,都会竭尽所能做大量的调解工作,直到双方当事人满意为止。
为了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和“零跑腿”,她积极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了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跨域立和移动微法院立案等,并积极完善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运行,对照最高人民法院2.0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建机制、定规则、搭平台、推应用。同时,她坚持把诉前调解挺在前,为诉讼纠纷做“减法”,并创新诉前调解工作方式,既采取在线调解平台、微信等信息化调解方式,又运用线下当面调解、传统的书信方式调解,有效降低当事人的经济和时间成本,优化审判资源配置。3年来,宁爱玲带领立案庭通过网络、微信调解案件300多件,实现了审判工作的减负、提速、增效,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选择了司法事业,就意味着选择了奉献。2004年,宁爱玲的丈夫遭遇车祸。一时间,照顾丈夫、抚养孩子、赡养老人的重担全部压在她的肩上。尽管生活很难,她依然克服困难,干劲满满奋战在政法战线第一线,始终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工作负责、对法律公平正义负责的态度去干好工作。
因业绩突出,宁爱玲近年来先后被评为“十佳女法官”“三八红旗手”“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十佳巾帼建功标兵”“先进工作者”等,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两次、“个人三等功”一次,授予“民事审判工作调解能手”称号,并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她所在的诉讼服务中心被共青团市委授予2019年度“青年文明号”称号;2020年,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2019年度“集体嘉奖”。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在所有的荣誉中,她最喜欢老百姓拉着她的手发自内心的那句夸奖:“案子交给你,我们很放心。”
李丹凤 付 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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