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少小离家闯荡长安
王维 (资料图)
唐开元三年,十七岁的王维离开家乡河东的蒲州(现在的山西永济)闯荡长安,成为“京漂一族”。王维凭借诗歌、绘画、音乐等才艺赢得京城知识界和王公贵族的热捧,一时风头无两,誉满京华。
开元七年,二十一岁的王维参加京兆府试,举解头;开元九年,二十三岁的王维一举考中进士,还拿了状元。朝廷量才适用,任命王维为太乐丞,也就是皇家乐队队长。
作为状元郎,被安排到这个职位,虽不算位高权重,但却是非常适合王维的角色,刚好能发挥他的艺术特长,用现代语汇说,就是“人岗高度匹配”。况且,这是个专门侍候皇上的职位,算是近臣;天天歌舞升平、花团锦簇的工作,也很高雅体面。
少年得意,风光无限,一切顺风顺水。
皇家乐队,人才荟萃。年轻的太乐丞新官上任,哪知道山高水深?本想大展拳脚,“烧上三把火”。不料,一个“伶人舞黄狮子”事件,惹恼了圣上唐玄宗,使王维跌了大跟头:被贬为济州司库参军。
二月中举,三月上任,七月被贬。春花秋落,这太乐丞的椅子,屁股还没坐热乎,满脑子的理想还没来得及实现,就折了!
这个“伶人舞黄狮子”事件,史书语焉不详。只有《集异记》里记载:“及为太乐丞,为伶人舞黄狮子,坐出官。黄狮子者,非一人不舞也。”
北京大学教授陈贻焮在其所著《唐诗论丛》里指出:唐有“五方狮子舞”,为天子享宴之乐,“五方狮”即青、赤、黄、白、黑五色狮子,伶人所舞黄狮子,只是其中之一,王维或以为不逾制,不料竟以此获罪。
《王维传》的作者毕宝魁写的是:岐王设宴,酒醉后点名要看“黄狮子舞”,王维虽觉不妥,但在座有他的顶头上司太乐令刘贶点头,他也不敢出头阻拦,结果受连累。
黄狮子舞是专门为皇帝定制的,任何人不得随便演出和观看。这个规矩我想王维应该是知道的,因为此前他已经在长安王公贵族之间游走多时,尤其是岐王、宁王、薛王、玉真公主与他交情很好,这些皇家礼仪他不会不知道。
王维是个头脑清醒、做事理性、性格偏于淡定的人,不会激动起来就头脑发热,他考中状元也没有留下“一日看遍长安花”之类得意忘形的诗句,尤其是他此前还敢在宁王面前写《息夫人》,劝谏放走那个卖饼的美夫人,那么岐王要看“黄狮子舞”,这样的僭越行为,他身为太乐丞,职责所在,不会不劝阻。
我看这个事件,不是被人算计,就是被手下“高级黑”了。
事情可能是这样的:新官到任,例行公事,要听取各个部门汇报,掌握情况。年轻的太乐丞刚到任,总有不服气的老江湖心里犯酸,就给他摆台阶、出难题甚至设套。几个老油子先以“要向新官汇报演出为名”“操练起来”,然后背地里再让人举报“有人擅自舞黄狮子”“事关僭越”。
事情也有可能是这样的:新科状元到乐队当队长,演艺人员都想露一手绝活给新领导当“见面礼”,博得好感。舞黄狮子的伶人,自认为这是自家绝活,只是内部汇报演出,不算违规。于是就暗地里操练起来,准备给新领导展示一下。不料,被人举报,王维躺着中枪。总之,皇帝大怒,严加追究,王维中招,自认倒霉。
有一些研究者分析,说这个“伶人舞黄狮子”事件,可大可小,王维是状元,又有宁王、岐王、薛王、玉真公主这些人当后台,只要解释清楚,或者求他们出面讲情,不至于处理得这么重。
其实,这是不了解此事的蹊跷和唐玄宗的心思。唐玄宗是靠政变成功把自己老爸推上皇位,又迫使老爸退位让贤于自己。自己走过的路,生怕别人效仿。再加上与王维交好的宁王本就是太子,是迫于无奈让位给自己的,哪能不防?
所以,这个“伶人舞黄狮子”事件,就戳痛了唐玄宗的心思,也引发了唐玄宗对几个王公的猜忌。岐王、宁王、薛王,已经背上暗中支持、居心叵测的黑锅,哪还敢再为王维说情?
如果王维毫无背景,就是一介草民,也许唐玄宗还会体谅“年轻人没经验”,从轻责罚,但正因为他与这些王公贵族过从甚密,才更应“敲山震虎”。
史书的语焉不详,正是因为这些曲折隐晦没法说。
王维懵了一阵后,也想明白了。写了一首诗,卷铺盖走人:
微官易得罪,
谪去济川阴。
执政方持法,
明君无此心。
闾阎河润上,
井邑海云深。
纵有归来日,
多愁年鬓侵。
这首诗的题目,《全唐诗》《河岳英灵集》用的是《初出济州别城中故人》,今人选本多用《被出济州》为题。诗里写道:我这样的小官吏,莫名其妙就获罪了,被贬到济水南侧的济州。执法者是按规矩办事,皇帝也没有责罚自己的意思。济州这个地方,城墙临近黄河,街巷又靠近海边。纵然有一天我归来长安,恐怕年纪也大了,鬓角也似霜染一样。
(杨建平/文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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