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2号 发表于 2022-5-11 11:42:35

王明义,麻姑山下“和事佬”

今年62岁的垣曲县华峰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王明义,自1995年担任人民调解员至今已有25个年头了。25年来,他就像一个走街串巷不知疲倦的乡间“和事佬”,沉浸在人民调解事业之中,满腔热情地为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着法律服务,先后调解各种矛盾纠纷1000余起,其中疑难纠纷330起,防止民转刑案件8起,调解成功率达98%,尽心尽责地履行了一个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光荣使命,当地老百姓亲切地称他是“麻姑山下‘和事佬’”。由于工作业绩突出,王明义屡获地方党委、政府授予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人民调解员”等称号,2020年10月被司法部评选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多年来,王明义始终以化解乡亲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为己任,不管谁家有了纠纷,他都会主动上门,情真意切地进行调解。市司法局领导到华峰司法所调研时,看到群众为王明义送的锦旗时颇为感慨地说:“能让群众给调解员送锦旗的事很新鲜。”华峰乡党委书记当即回应:“上访人的少了,社会稳定了,群众和睦了,人民调解员王明义立了头功。”

近年来,华峰乡经撤并乡镇和进行黄河小浪底库区移民后,人口由原来的7000多人变成现在的24000余人,社会治安状况复杂,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王明义心想,作为一名老党员,又是人民调解员,他理应在这个时候站出来,为乡政府排忧,为群众解难。他在乡司法所挂起了“老王调解室”的牌子,主动承担起更多的矛盾调解任务。许多看似鸡毛蒜皮的小纠纷,一旦调解不及时,或处理不好,都有可能导致上访,引发矛盾激化,甚至酿成流血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挂牌调解以来,王明义始终抱着一个信念,凡经他亲自调处的纠纷冲突,决不能让矛盾激化,更不能让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

2019年夏,胡村两户村民因言语不当发生邻里纠纷,经村里多次调解但始终没有结果,最后发展到一方跳到另一方新盖的瓦房上,用镢头搂掉了房上的瓦,造成了对方屋顶毁坏。两家人各执其词,互不相让。闻讯后,王明义反复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引导毁坏房屋的村民从法律的角度认识问题,从邻里关系去处理问题。经过多次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协议,毁坏房屋的一方拿出5000元赔偿了对方的损失并赔礼道歉,双方和好如初。

2019年11月,省司法厅领导到华峰司法所检查司法所建设时,了解到王明义在调解工作中的技巧和技能,肯定地说:“像老王这样一个有爱心懂调解的人民调解员,值得大家学习。”领导的肯定更加坚定了他当好人民调解员的信心。

疫情期间,王明义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他第一时间在面包车上安装了大喇叭,在乡里24个村反复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应对措施。有一次,东寨村水管员发现邻居小吴另一住宅的水管没有通过总水表,有偷水之嫌,于是通知小吴补交3000元水款,但小吴不予理会。水管员一气之下把小吴家两座院子的水管全部关停,引发了双方争执。得知此事后,王明义用手机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听完双方陈述,王明义对此案进行了分析判断,认为双方矛盾的焦点是补交水费。于是,就给双方各发了一张空白纸,让他们写出赔偿意愿,然后根据双方写下的数字,用先减、再除、再加的方法,计算得出由小吴拿出300元作为水管员的经济补偿,对此决断双方你情我愿,调解圆满成功。

王明义常想,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就要时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调解民间纠纷当成自家的事。只要把人民调解工作当成事业来做,就会满腔热忱、尽心竭力、公平公正地调处矛盾;只要心中无我,就会执法为民,就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就没有解决不了的纠纷。王明义说:“我已经62岁了,作为一名调解员,党和人民需要我在这个岗位上待一天,我一定尽职尽责地干一天,继续当好麻姑山下‘和事佬’,为和谐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文 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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