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2号 发表于 2022-8-6 09:39:40

地下车位安装新能源充电桩问题咨询

我是闻喜龙城福地小区一名业主,想购买一辆新能源汽车,担心充电不方便想在地下车位(个人所有)安装家用充电桩。与物业沟通后,物业以“消防队不允许”为由说不允许安装。我想咨询,满足安装条件的情况下能否安装,物业以消防为由不让安装,我们应该怎么做? 下面是我网上查的一些资料: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九条规定了绿色原则,即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购买并使用新能源汽车,是积极响应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和节能减排战略,有利于节约资源,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而充电桩是新能源汽车不可或缺的设备。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作为业主有权在专有车位上安装与其新能源汽车配套的充电桩,但不能私自安装或私拉电线,必须遵守相关的政策规定,避免安全隐患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向物业公司申请安装,物业公司应予同意、配合。 “”“”“”物业公司不得以充电桩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为由,消极对待甚至阻挠充电桩的合法安装要求,而应依法依规积极作为。如果物业公司拒绝或不予配合“”“”“”“,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在国家大力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形势下,物业公司不能因为对新能源汽车存在认识误区、害怕承担风险等问题,就选择回避或阻挠业主安装充电设施。在有条件的小区里,物业公司应当统一规划小区停车位,更好助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


闻喜县人民政府答复关切:

新能源汽车有节约燃油能源、减少废气排放的特点,其应用实际对环境保护有积极作用,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安装使用的充电桩设施,符合国家倡导的绿色环保原则,物业同意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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