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芳爱民知府,治水专家_河东吏事千秋
明代初年的夏县人蔺芳,是一位著名的孝子、良吏,也是一位出色的治水专家。一、爱民的吉安知府
明朝初年,朝廷选拔人才的手段比较丰富,汉代流行的“举孝廉”也一度恢复。蔺芳就是通过“举孝廉”,在洪武年间进入仕途的。他担任过一个时期的刑部郎中,到了明成祖永乐年间,被外放为江西吉安知府。他为官宽厚廉洁,深受百姓的爱戴。
吉安府吉水县,有一位百姓跑到南京城,面见皇帝,声称吉水境内有银矿,要求朝廷派人开采。明成祖不敢轻信,就派**去调查实情。
(这位百姓其实是想借开矿之功为自己谋取官职。)
在现代人看来,开采银矿是件正常的事情,白银既可以铸造器物,也可以做流通的货币,是非常有益的东西。
但在以农为本的封建时代,开矿就意味着破坏农田,加重百姓的经济和差役负担。从朝廷方面来讲,开矿也意味着皇室聚敛财富,开启骄奢淫逸之门。一般的懦家知识分子,都是反对这些举动的。
吉水县大部分父老百姓,对开采银矿的事情都比较反感。他们找到蔺芳申诉说:“宋朝末年的时候,曾经有人向朝廷汇报此地有银矿,后来朝廷没有采到银矿,就把那人治了罪。现在那一片地方,都是老百姓的庄稼地,哪里有银矿呢?"
蔺芳着手调查此事,审问了那名向皇帝进言的百姓。那百姓依据的只是历史传说,并没有真凭实据。蔺芳就撰写奏章,如实向朝廷汇报。奏章写完后,负责调查的其他**害怕得罪明成祖,都不敢署名,蔺芳叹了口气,向大家表示,愿意一个人承担责任,只署了自己的名字。
明成祖看到奏章后,顺水推舟地说:“我早就知道它是假的。”采矿的事就算中止了。
(通过网络搜索了解到,当代的地质工作者,仍然在吉水县境内进行过银矿考察。可见宋代与明代百姓声称的银矿,并非空穴来风,是有一定依据的。蔺芳和明成祖的不采银矿,主要还是从保护农业、安定百姓的角度来考虑的。)
二、治水专家
蔺芳在吉安知府任上,因为某事牵连,受到朝廷的贬谪。在贬官期间,他协助治水专家宋礼,从事会通河治理工程,学习并积累了一定的治水经验。因为治水有功,被朝廷任命为工部都水主事,专门负责水利工程。
永乐十年,黄河在阳武一带决口,河水淹没了河南省中牟、祥符、尉氏等地,朝廷派蔺芳去考察水灾情况。
蔺芳一路考察,一路研究,一路汇报,向朝廷提出了好几项具体的建议。
他说,中盐堤位置重要,正当河水急流的正面,应当尽快修复加固。
又说,从中滦一带将黄河分流,引导一部分河水进入北方的黄河故道,流入渤海。这样不仅能防止水灾,还能灌溉北方农田,有“万世利”。
又改革了筑堤杀水的方法。他说,传统的岸埽,是用草绳扎成,不能够耐久,应该改用木料,编成圆形的大,中间贯以大木桩,用砖瓦石头填充在中,再用一根木材将木桩牵引固定在大堤上,这样就会非常坚固耐用。
朝廷采纳了蔺芳的意见,其筑堤方法也在全国得到了推广。
在宋礼的推荐下,朝廷提拔蔺芳为工部右侍郎。过了不久,行太仆卿杨砥向朝廷汇报:“吴桥、东光、兴济、交河及天津屯田一带,发生暴雨灾害,雨水冲垮堤坝,淹没了农田。请求朝廷开启德州良店东南的黄河故道,以分水势。”朝廷仍然派蔺芳去主持这项工程。
蔺芳在治水过程中,发现各州县有不方便百姓生产生活的政策,就立即向朝廷上书汇报,可以说是治水不忘爱民,爱民不误治水。
永乐十五年,蔺芳积劳成疾,病故在工部右侍郎的任上。
三、子孝母贤
蔺芳是一位严于律己的彬彬君子,自奉俭约,平常总是布衣蔬食,其乐融融。他又是一位大孝子,对母亲非常孝敬。
他母亲是一位贤良有才干的妇人。蔺芳每天晚上,都要向母亲汇报一天的工作,如果行为不当,母亲就会严厉批评,谆谆告诫。
蔺芳很听母亲的话,有过则改。正是因为这样,蔺芳才能成为一代良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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