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迎春《一蓑烟雨》散论
闻名是在报刊上,其诗清新而有韵,其情温煦而悠远;见面是在友人聚会,谈吐文雅而率直。及至捧读其诗集初稿,由昼及夜,脑海及眼前,似有一携壶吟者从庄周的梦境伴蝶走来,从陶渊明的东篱荷锄走来,从李太白的月夜纵酒走来,从苏东坡的雪堂披蓑走来,从龚自珍的书院忧愤走来……再品读其诗其注,仿佛一股仙气飘逸而来,一股豪气挟风而来,一股正气浩然而来……可谓:文章且化凌云雨,赋诗还须意纵横!一
好的诗歌,都是与美的相遇,叫人既喜且敬。《尚书》有语“诗言志,歌咏言”,《文赋》有言“诗缘情而绮靡”。与美相遇的诗歌,自然“登山则情满于山,涉海则意溢于海”,胜在言志发乎胸、抒情发乎心,即便在炼字炼词炼句上,也是很有美感的。曹丕在《典论·论文》里说,文章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又说“年寿有时而尽,未若文章之无穷”。
毛先生既是人性的感悟者,也是时代的叙述者。他的诗,不论是记游怀古、送别叙事,还是咏物感怀、山水寄情,无一处无“我”——一个寒门学子的质朴情怀。正是对追求上进、不甘平庸、悲天悯人、“教德化民”——正直知识分子永恒不变的人性叙写,映照出一个时代一个群体绵延不衰的脉动。这个意义上讲,“我”的情感、“我”的境遇,也就是所有人的全部人生了。
笔端山水淬成句,梦里风烟熔作诗。毛先生嗜诗成癖,爱诗成痴。他一路走来,且行且吟,学生时代的孤灯冥想、基层锻炼时的工厂嘈杂、下乡扶贫时的田间絮谈、诗友欢聚时的感时伤别、商海浮沉时的经历见闻、坚守机关的静思感悟等,无不涉笔成诗,化一霎为永恒。《张兄勇留别》一诗系作者作于乘车途中。路上,作者满脑子都是诗文,可见其对诗的痴爱。《自嘲》中有“山野村夫何所有,风中长发杯中酒”的佳句,诗后注云:此句乃骑自行车上班途中忽得,数年后方补句成诗。此种情状,岂不是与中唐诗人李贺的风雅相映成趣?若再细想来,骑自行车时尚自“推敲”,岂不跟苦吟的贾岛一个痴样?
所谓“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作者志在文章济世自是不消说得。《赴鲁前夕》中说:“邀得千秋梦里客,品评当世好文章。”正因为有了近二十年的浸淫,日里夜里无一时不想它,魂里梦里无一刻不是它,所以毛先生的诗,才能“秋水为神玉为骨,词源如海笔如椽”,名章佳句,屡见迭出,俯拾皆是。写景如“黄土如潮送大河,长风万里接高歌”,言志如“宁为根底一抔土,不做梢头万里风”,叙事如“舞镢开天地,挥锄定佞忠”,不可胜计。
毛先生作诗是认真的。他在《过杏花村》一诗后注云:末句不合律,然实难更改,聊然。从此一注,可以见得在诗人心中,合律是古体诗的基本要求,然律亦可破,敢出格才是大家。被称为唐诗七律第一的《黄鹤楼》不就抛开了格律和平仄吗?意境雄阔深远的《登幽州台歌》不也是既不押韵,又不合辙的吗?连陆游都说“文章本天成”,作者为什么还要“自黑”呢?此虽小事,但也正见作者的真性情和高格调。
二
毛迎春的诗,无论学生时代,抑或天命之年,几无生僻字词,绝无拗口语句,用典不着痕迹,转承流畅自然,我想一是其心坦荡,其性率真;二是读书多了自获真义。他写过一篇《偶得》,我宁愿相信这本诗集是“妙手必得之”。原因有很多,其一是读书。他“毕业时拉十数箱书”赴河东,甚是惊人。20世纪80年代,一贫寒学子,集如许书,自是节衣缩食乃可为。须知这十数箱现代书籍,换成古人的竹简书,几近“汗牛充栋”了,然而作者却自谑说“学富三车”。不知今人喜欢藏书者还有几多?喜欢读书者又有几多?
作者自是喜欢读书的。在诗文所作注中,他多次提到“书不可不读”“夜不忘读书”“醉亦翻书数页”。在不少诗题中,他更是读廉吏、读帝师、读隐贤,读而有诗。读书是作者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他诗作的基础和源头。他“少读杜牧”“中学读书”“大学夜读”,读过了学生时代,工作后仍勤读不辍,寒冷的夜里“拥被而读”,怀念过去时“旧信重读”,读书像呼吸一样自然,一样必需。
他对书籍的喜爱,甚而可以说到了贪婪的程度。他在诗注里记述当年拜访张公的情形,只见“书房”“书案”,眼里除了书简直别无长物。张公搬家后,他写诗记之,仿佛心里除了“书橱”其余皆可从略。爱书爱到心疼的地步,真正可爱到了极致。作者爱书,更爱书生,交游多文人雅士。在一诗注中,他说张公“独处非观书即运笔”,“观”见其“形”而悦,获其“精”而喜,可见“观书”在其心中之重。故作者擅诗,实书卷使然耳。
闫晓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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