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背后的关帝信仰
清初的统治者们高举关羽的千古忠义,在地方上推动关帝庙的修建。但面对如此浩大的工程,他们采取了“官方提议,民间集资”的手段。始建于清乾隆九年的洛阳潞泽会馆(“潞”是长治,“泽”指晋城,此馆前身正是关帝庙),其《关帝庙新建碑文》记载:“皇上崇建祠宇,春秋享祀,典礼尤隆。而直省郡邑大小臣工一体遵行,以故薄海内外,穷乡僻壤立庙供奉威荣法像,无地无之。”而民间出资者自然是来自山西的商贾,石碑记载“洛阳城外东南隅之新关帝庙,造自潞泽商崔万珍等”。除地缘因素外,商帮治理模式是影响晋商信仰的因素之一,也就是说晋商必须选择关羽!
比起南方依靠宗族势力成长起来的商帮,晋商在我国有点独树一帜,因为他们依赖的不是家族内部的层层选拔,反而采取了一种带有近代性质的商业模式:即以地缘为主的“东伙”(东家和伙计)制,其遵循避亲举乡原则——选择同乡来出任经理和伙计,并借助允许人力入股的股俸制和号规习俗激励并约束同乡伙计的行为。
譬如在激励机制上,晋商普遍采取了股俸制。商号的股份有银股和身股之分:银股是财东投资商号的合约资本,对商号的盈亏负无限责任;身股是财东允许经理等重要伙计以人力而非资本所顶股份,可以参与分红但不对商号的亏赔负责。身股把伙计的个人收益与商号收益紧密联系起来,比薪金更有效地激励了伙计。
而在管理层面,晋商的商号往往订立正式而严格的号规来约束财东和伙计的行为。为保证号规的执行力,山西商号形成了一系列正式制度或默契。比如,号规一般约定无论经理还是伙计,都要赔偿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商号损失并减少身股和薪金数额作为处罚。同时,山西商号无论招聘经理、伙计还是录用学徒,都要求有殷实的亲友或商铺作保,后者倘有违规行为,保人负完全责任。此外,由于山西商号仅雇佣本省人充任伙计,而伙计赴异地经商又不携带家眷,这使留居山西的家眷及家产,在某种意义上也成为保证驻外经商的伙计不亏空、不违规、不携资潜逃的质押。
故而,晋商的商帮治理模式就与关帝信仰完美地契合了:“义薄云天”的关羽代表了异姓兄弟间的信义与忠诚,晋人对关羽的认同和崇拜恰好吻合了晋商约束同乡伙计不轨行为的需要。在操作层面上,晋商通过建庙、祭祀等手段不断强化着关帝崇拜,一并倡导“忠诚信义”“以义制利”等信条,这不仅增加了伙计背叛商人的道德成本,同时也有利于商人取信于主顾。
至此,晋商的信仰帝国才算真正地建立起来,它有外在的社会因素,更有着内在的道德规训,可以说关帝信仰是使晋商数百年来得以生生不息的关键一环。
比之于徽商等南方以家族势力维系的商帮,晋商这种独特的商帮治理模式更具近代性,其摆脱了家族的束缚也更迎合逐渐走向近代化的中国,比如我们看到的山陕会馆、山陕甘会馆等都更像是股份合作制的前身。从明末到民国期间,晋商和晋商入股的会馆多达637座,而且遍及全国30个省份,影响力之大毋庸多言。在重迁徙的经商习俗中,晋商也将自身的文化根植到异乡中去。
杨全/文(东方出版社《中国国家历史·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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