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奉公的河津原审计局长赵世俊
1984年4月,赵世俊同志被组织任命为河津县审计局首任局长。审计局是1983年10月成立,正处于边组建、边工作与抓重点、打基础阶段,一缺专业人才,二无工作经验,三无适应审计业务开展和机关管理的规章制度,四无办公用房。1985年2月,我从曲沃县财税局调到河津县审计局。经过一段时间考察,1986年7月,赵局长派我主持办公室工作。我在协助局长做好机关事务性工作外,觉得应逐渐建立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使审计机关走向规范化、正规化。当时从上到下,审计系统都没有一套完整的、适应审计工作特点的规章制度,无法套用,无处借鉴,政府其他部门的制度又不适用审计业务特点,因此我们只能自己摸索,自己创立。我首先建议赵局长,按已划分的股室和分管的工作,让每位同志根据自己的工作特点,写出自己的岗位责任制。当年10月的《岗位责任制》(试稿)中,赵局长就把“端正党风,维护党纪,秉公办事,带领一班人同各种不良风气作斗争”列入自己的岗位责任制中。1987年初,我起草机关各项制度,赵局长指示,我们的工作是监督审计别人的,我们自己一定要过硬,要把廉洁奉公放在首位。3月,在正式印制的《机关工作制度》中第一条即“每个审计人员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忠于职守,不怕困难,廉洁奉公,不徇私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任何人不得搞特殊,不得以权谋私,不得行贿受贿,不得营私舞弊,不得弄虚作假,不向被审计单位索取财物。审计中发现贪污、盗窃、浪费等重大案情,必须如实及时汇报局务会。”1989年审计局制订了《关于为政清廉的若干规定》,《财务制度》中规定:实行财务公开,每季公布一次。1990年2月将《廉政制度》修改为10条。
为了监督落实审计廉政制度,河津审计局最早实行审计报告庭议廉政模范制。就是审计组拿出审计报告后,局里召开局领导、各股室人员、审计组参加的局务会,审计组先对审计过程、审计生活进行汇报,然后大家对报告和所列问题资料进行审查,集思广益,共同认定。这样既防止与减少了审计结论的偏颇性,同时对审计人员的廉洁是一种内部监督和制约。还实行回访制,对一些重大项目的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发出一段时间后,审计局组织人员对被审单位进行回访,一方面检查处理决定的落实情况;一方面让被审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在办公室设立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薄。这些措施都有力地促进了审计人员廉洁从审。
赵世俊局长领导下的河津审计局的廉政制度,在现在看来有些简单,但在审计署的审计人员八不准,《廉政准则》八禁止、52条不准颁发前,是具有开创性的。再加上及时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全体审计人员的自觉遵守,至赵世俊局长退居二线前,河津审计局未发生贪腐行为。
组建一支政治合格、专业对口的审计队伍是赵世俊局长的最大愿望。在敏感的进人问题上,他遵照于明涛审计长的指示“进人要严格把关,把底子打好。”他说:我们每年就那么点指标和编制,绝不能浪费,一定要进懂行的。此前他从行政事业企业调进了几名财会人员,他又把眼光放在每年毕业的大中专财经类学生身上。1987年8月,运城会校会计专业毕业的杨志平来到审计局,赵局长出了个题目,让到另一个房间写篇文章,一个多小时后,志平拿出文章,赵局长和我看后,都认为,文章通达,文笔清秀。接着还有其他人来推荐学生。赵局与我到教育局人事股,说明了我们进人标准,赵顺当股长递上几份财经院校毕业的学生档案,看到志平的档案填写认真,字迹工整,各门课程学的也好,人也实在,是个可造就的人才,赵局长就决定录用,通知志平报到。后来几年相继进入了余秀丽、张建强、陈立民、毛志中等毕业生,都是专业对口,学业优秀者。在进人问题上赵局长坚持原则,心底无私,不以权谋私,廉政模范不任人唯亲,严以律己,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的,不管谁推荐都不让进。那几年每年都有一些老领导、老同事、科局级干部、同乡来找他,希望安置子女、亲友,赵局长在问明情况后,对不符合条件的都给予婉拒,得罪了一些人。一些进局的干部觉得应送点礼品,感谢一下领导,赵局长知道后就说:“你不要白花钱,干好你们的工作,做出成绩,就是对我最大的感谢。”
1986年1月11日,省纪委、审计局、财政厅等五部门发文《关于审计机关配备业务用车的通知》,给各县审计局配备伏尔加、拉达两种小轿车。当时由于办公用房是租住供销联社三楼,几人一间,因此开展审计业务实行的是就地审计,审计人员每天下厂下乡,急需配备审计业务用车。但是河津那时很少有小轿车,县委书记、县长都是坐吉普车。一向做人低调的赵局长觉得该车型太显眼,不符合自己一贯的作风,也不符合当时的审计活动用车情况,就向县委县政府申请购置了一辆北京吉普车作为审计业务用车。
赵世俊同志以廉洁奉公、满腔热情献身审计事业,抓机构组建,抓队伍建设,招人才,从县政府争取划拨到办公用房,建设职工家属院,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开展审计业务,加强审计监督,创建审计工作制度,使审计工作逐步迈上规范化之路,为河津审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赵世俊同志既是河津审计的开拓者、奠基者,更是廉洁勤政的典范。1987年被评为运城地区审计系统职业道德模范。1985年至1988年连续被河津县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多次被县直工委评为优秀党员,1988年被评为全省审计系统先进工作者。
胡书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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