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李复亨叔侄宰相铸丰碑
李华(?一1218),又名李革,字君美,金代河津县光得村(今运城市河津市东光德村)人,金大定二十五年(1185)考中进士,历任真定主簿、韩城县令、户部侍郎等职,金宣宗迁都开封,先后任行河北西路六部事、开封知府、河南劝农使、户部吏部尚书、陕西行省参议官等职。贞祐四年(1216年),任参知政事(宰相之职)。兴定二年(1218年)知平阳府事、权参知政事、行尚书省,是年十月十五日,平阳城被元军攻陷,李华***殉国。史家赞扬李华说:“贞祐执政李华,可谓君子,其进退之际,有古人为相之风焉。”卒后,赠尚书右丞,祀乡贤。李华与其侄李复亨誉称“叔侄进士”、“叔侄宰相”,其故里光德村被誉为“宰相村”。李复亨(1177——1222),字仲修,金代河津县光得村(今运城市河津市东光德村)人,李华之侄。金明昌五年(1194)18岁登进士第,历任中书判优、临晋主簿等职,因智判盗杀马案,升为南和县令。又智断盗割牛耳案,升为临洮府判官,后任忻州刺史、翰林直学士等职。金兴定三年(1219)九月以劝农有功,升任兵部尚书、吏部尚书,权参知政事(代理宰相)。兴定四年(1220)三月,任参知政事(宰相),兼修国史。金元光元年(1222)十一月,李复亨镇守同州(今陕西大荔县),元军破城,李复亨效法其叔父气节,***殉职,时年46岁,卒赠资德大夫,河中知府。李复亨曾在家乡设教授徒,培养八百学子,为发展河津文化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樊村镇东光德村与西光德村原为一个村,因史上曾出过贾都堂、姚侍郎、李宰相等历史名人,时人为彰显光大其德,故名之光德村。其中尤以金代的李华、李复亨叔侄宰相为最,他们在金宣宗贞祐、兴定年间相继执政,担任宰相,故光德村也称宰相村。任职期间,他们居官清正,品德高尚,最后都为国捐躯。其事迹载之于史册,传之于后世,并一直激励着来者,成为该村及我市的不朽丰碑。
他们叔侄在居官期间清正廉洁,为民请命,不避权贵,敢于担当,为了国计民生呕心沥血,献计献策,受到金朝皇帝的赏识,得以执掌朝政。
李华在任大兴府治中时,当时的知府受到皇帝恩宠,势倾中外,派亲信用进取功名来引诱李华,李华予以严辞拒绝。元兵攻陷潼关,李华因自己处于执政地位,在制定防御策略上有误,上表请求朝廷处罚自己。史载“贞祐执政李革(《金史》写李华为李革),可谓君子,其进退之际,有古人为相之风焉。”
李复亨在担任宣慰使巡行地方郡县时,上奏朝廷请求禁止地方官吏之间互相宴请,以此狠刹公款吃喝之风,整顿吏治。李复亨发现地方**通过让百姓饲养驿马趁机百般敲诈勒索,导致民不聊生,他建议朝廷减轻百姓负担。这在当时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李华、李复亨叔侄所处的时代正是金、宋、西夏及蒙元之间经常处于敌对状态,相互连年攻伐不断。他们从入仕始,历宦海沉浮,始终怀着一颗报效祖国的不变初心,在与强大的蒙元的对抗中,他们叔侄始终站在抗蒙斗争的最前列,不避锋镝,坚守使命,与城池共存亡,尽自己的全力来挽救金朝,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兴定元年(1217年),蒙古大军大举进犯,平阳城已是蒙古即定的战略目标,李华临危受命,知平阳府事,暂代参知政事。次年十月,平阳被围,城中兵不满六千,但仍然顽强抵抗,屡次出战,十天内伤者过半。在外无援兵,副将投降,敌军已攻入城中的情况下。左右请李华上马突围出去。李华叹道:“吾不能保此城,有何面目见天子?”于是***。
李复亨元光元年(1222年)任定国军节度使,蒙古木华黎部攻同州,城破***,年仅四十六岁。金代杰出的现实主义诗人赵宜之(1173——1236),在挽李复亨的诗里写道:“报君惟有死,见叔固不惭”。他们叔侄以生命诠释了信念,印证了“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这一难能可贵的品格。
李华、李复亨叔侄宰相已是距今790余年的历史人物,但他们身上那种舍生取义、忠贞守节的高尚情怀,仍然是我们新时代的人学习的榜样。
任泽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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