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哪些电动自行车适用登记挂牌工作?
哪些电动自行车适用登记挂牌工作?交警支队回应关切:
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我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的标准分为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与不符合新国标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两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能够提供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证等有效证件,在现场验车通过的,可发放白色正式号牌;对不符合新国标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车主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合格证的带上合格证)、签署《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并现场查验电动自行车,发放绿色临时号牌,有效期为5年。
具体来说,2019年4月15日之前的电动自行车,需上非国标(临时绿牌),上牌需要本人骑上电动自行车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合格证的带上合格证),现场填写上牌申请表及来历承诺书;2019年4月15日之后的电动自行车,需上新国标(正式白牌),上牌需要本人骑上电动自行车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规发票、车辆合格证,并现场填写电动自行车上牌申请表。
需要注意的是,电动摩托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应当在车管所办理摩托车号牌,不在本次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范围内。
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上牌率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之一,登记上牌也是规范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的管理手段。
盐湖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为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请为您的爱车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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