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婚丧嫁娶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办理婚丧事宜行为,引领风清气正的社会新风尚,近日,稷山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委机关、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申报及备案办法》,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婚丧嫁娶行为,严格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全面征求意见。在以往婚丧嫁娶事宜报备的基础上,通过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相结合的收集方式,认真吸纳各班子成员及机关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合理意见,对相关报备事项、表格进行优化,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婚丧嫁娶事宜。
严格申报程序。针对纪检监察机关全体党员、退休干部、在职非党员等不同群体申报和备案程序作出明文规定,特别是礼金数量、办事期限、席面规模、饭菜标准等内容更具体、更规范,进一步明确党支部、所在部门负责同志在申报过程中发挥协助办理和监督职责。
严格纪律要求。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申报事项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机关党委和各支部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在体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的同时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
(高晓丽 董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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