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区总工会继续 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
6月29日,从盐湖区总工会获悉,为减轻小微企业负担,该工会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工作。返还对象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6月18日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列条件的小微企业。集团公司及金融、保险、证券等企业直属或控股分(子)公司不适用全额返还政策。
已成立工会的小微企业,2020年、2021年、2022年缴纳的工会经费均可获得返还;未成立工会的小微企业,2020年、2021年、2022年缴纳的工会筹备金也可获得返还。
已成立工会的小微企业,可联系盐湖区总工会财务部或所在社区联合工会,凭批复文件登记账户等信息,盐湖区总工会财务部将直接返还工会经费。未成立工会的小微企业,工会筹备金每年缴纳3000元以上的,可联系盐湖区总工会组织部,待成立工会组织后,可提交账户信息办理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返还业务;工会筹备金每年缴纳3000元以下且职工人数不足25人的,可联系所在社区联合工会,加入社区联合工会并登记账户信息,由社区联合工会统一办理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返还业务。
此外,小微企业还可凭成立工会的批复文件,前往税务部门调整工会经费税率(由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调整为0.8%)。
经费返还联系电话为2278567,工会组建联系电话为2278300。
(记者 陶登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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