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区人民法院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盐湖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第二批“优化环境办实事”活动以来,盐湖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不断优化工作作风,抓实落细各项工作,切实以公正高效、文明规范持续为盐湖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一个地方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怎么样,是外地企业较为关注的。法官办案公平与否,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都是外地企业决定是否到一个地方投资兴业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因此,法院的每一个案件都关乎营商环境,这就要求法官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职,以人性化、温情化的方式安商、暖商、护商,让企业感受到司法温度。在盐湖区人民法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办案理念深入人心。
入企服务 依法安商
盐湖区纪委监委在走访中了解到保险企业希望优化道交纠纷诉前调解,以提高纠纷化解效率的诉求后,向盐湖区人民法院作了反馈并督促办理。
盐湖区人民法院积极行动,组织专人多次深入人保财险运城市分公司调研,并就共同推进“道交一体化”改革工作和“道交纠纷诉前调解平台”建设与运城市银行保险业协会及人保财险运城市分公司座谈。
“法官上门调研、座谈,对于保险公司梳理规范运营管理、法务管理、保险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风险点具有积极作用,这样的沟通交流很有必要。”一名保险从业人员如是说。
龙居法庭主要承担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办理任务。工作中,龙居法庭先后十余次走访保险企业,就成讼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研讨、交流,使保险公司真正感受到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是一条解决纠纷的“快车道”,为“法院+协会”“司法+保险”深度融合打下了坚实基础。
8月底,盐湖区人民法院与运城市银行保险业协会合作成立的“法保联动诉调中心”在人保财险运城市分公司正式揭牌。作为全省、全市首家人民法院与银行保险业协会合作成立的保险纠纷诉调中心,该中心的成立,对于银行保险业提高保险纠纷化解效率、维护金融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诉前调解 便捷暖商
“没有你们的支持,就没有企业的起死回生,十分感谢区纪委和区法院领导的关心和厚爱。”近日,盐湖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回访一家企业时,企业负责人激动地说。
今年5月,原告某投资公司分别以2600万元民间借贷纠纷及20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纠纷为由,将被告某开发运营公司等诉至盐湖区人民法院。
“我们不是不想按协议约定还款,而是受市场、行业环境影响,企业经营存在困难,希望原告能在还款期限方面给予宽限。”面对前来走访的盐湖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被告企业负责人提出了诉求。为给企业争取一线生机,盐湖区纪委监委与区人民法院沟通,组织双方当事人座谈,立案法官摆明实事、晓以利害,使双方同意进行诉前调解,以减少诉累。
在涉企调解室,调解员和速裁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悉心沟通、释法析理,最终原告同意被告分期还款。至此,这两起诉讼标的额达2800万元的涉企纠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文明执行 善意护商
“感谢你们在执行过程中对企业的理解和支持。现在经济形势好转了,我们将履行承诺,按期归还欠款。”近日,某民营企业被执行人对执行法官说。
这是盐湖区人民法院正在开展的执行“飓风行动”第三季中的一件事。按照盐湖区纪委监委“优化环境办实事”活动要求,盐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依法严厉惩治规避执行的“老赖”,又善用执行和解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刚柔并济”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据介绍,申请执行人运城市某物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一直拖欠钢材款,遂诉至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足额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127万余元,执行法官在扣划案款前,被执行人提出一次性扣划后将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希望能分期向申请执行人偿还款项。经过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估,认为事实客观存在。“我们不能因为办一个案子,搞垮一家企业。”法官当即联系申请执行人,协调双方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着眼双方长远合作,同意被执行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下一步,盐湖区人民法院将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更硬作风,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到实处,真正让司法预期“稳”起来,让市场主体“活”起来,让市场环境“优”起来,以实际行动为盐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 雷登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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