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一名个人涉嫌欺诈骗医保被处理
经查,垣曲县新城镇坡底村参保居民赵某某,2019年8月因外伤先后在运城市中心医院住院手术、垣曲县中医医院做康复治疗。通过申请意外伤害手续报销基本医疗保险97823.74元、大病医疗保险47848.73元,共计145672.47元。
经调查取证,发现赵某某所受外伤存在有第三方责任,不符合意外伤害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属于违规报销。
医保部门处理如下:
追回该参保人违规报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共145672.47元,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目前,违规金额145672.47元已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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