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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地税局就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召开新闻通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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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4 16: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12日,运城市地税局举行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暨“造环境、促转型、推进大运城建设”新闻通气会。《经济日报》、《山西日报》、山西电视台、《山西经济日报》、《运城日报》、《黄河晨报》、运城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参会。
  通气会上,运城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开立首先就“两税”改革的背景、过程、意义,以及地税部门前期工作向媒体进行了介绍。他指出,水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是世界各国公认的“绿色税制”,其“费”改“税”的核心过程,更是规范政府收入机制、加快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举措。他介绍,今年11月2日,把包括我省在内的9个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省份纳入试点范围,并于12月1日起,停征水资源费,由地税部门开征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自2018年1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此外,通气会还介绍了由市地税局、财政局、国税局联合制定的《关于营造“四个环境”服务“三个计划”推进大运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基本情况,对40条核心措施及其六大亮点进行解读。
  据了解,在“两税”改革前期,运城市地税局在全省第一家成立了环保税改革小组,开展了环保税宣传创意有奖征集,并联合财政、环保、水务、住建等部门,对税源情况进行了摸排,完成了档案资料移交工作。
  郭开立介绍,《实施意见》在贯彻上级精神、把握限行政策的基础上,大胆创新突破,有助于简政放权,集中解决一批市场主体涉财涉税事项的难点问题,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培育积极的市场营商环境,“含金量”高,操作性强,是推动大运城建设的重要助推器。《实施意见》落实后,每年可以给全市企业减负1.1亿元。

来源:黄河晨报    记者:樊朋展   曲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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