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云网络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开启左侧

[咨询] 运城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设立依据是什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6-11 18:3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运城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设立依据是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20-6-11 18:4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运城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设立依据是: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社区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关于我们|智新云网络 ( 蜀ICP备18012146号-1 )

GMT+8, 2025-8-6 07:17 , Processed in 0.069284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