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云网络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开启左侧

[咨询] 运城《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设立依据是什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6-13 11: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运城《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设立依据是什么?


相关帖子

 楼主| 发表于 2020-6-13 11: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运城《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设立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2、《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牌匾设置与规格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各种牌匾和广告的文字要规范。

设置橱窗和贴挂宣传品,外型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内容须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按指定位置、时间设置或悬挂,并要定期维修、油饰或按时拆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社区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关于我们|智新云网络 ( 蜀ICP备18012146号-1 )

GMT+8, 2025-8-5 12:22 , Processed in 0.069497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