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云网络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开启左侧

[咨询] 运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核发》设立依据是什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6-17 11: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运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核发》设立依据是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20-6-17 15: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运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核发》设立依据: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第十五条: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社区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关于我们|智新云网络 ( 蜀ICP备18012146号-1 )

GMT+8, 2025-8-4 21:27 , Processed in 0.072916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