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gn=center][font=宋体][size=4]清朝的公主与格格有什么区别[/size][/font][/align]
[font=宋体][size=4]“格格”这个词,其实是从满语来的,是满族对女性的一种称谓,就是汉语中“大小姐”的意思。在后金时期,国君和贝勒的女儿都可以称为“格格”,没有什么规定。比如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

等到了皇太极继位后,效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而“格格”就成了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了。

到了1660年,开始把“格格”具体分为五等:

第一等亲王之女:封为“和硕格格”,嫡福晋所生女为郡主,侧室所生女为郡君。

第二等世子及郡王之女:封为“多罗格格”,嫡福晋所生女为县主,侧福晋所生女为县君。

第三等多罗贝勒之女:亦为“多罗格格”,嫡福晋所生女为郡君,侧福晋所生女为乡君。

第四等固山贝子之女:嫡福晋所生女封“固山格格”为县君,侧福晋所生女不受封,称宗女。

第五等镇国公、辅国公之女:嫡福晋所生女称“格格”为乡君,侧福晋所生女不受封,称宗女。

不在五等之内的为宗女。

“格格”有时候也被用于尊称其他地位高贵的女性,无正式封号的贵族之女可称“格格”。清朝亲王的低阶妾有时也被叫做“格格”,位在侧福晋、庶福晋之下。[/size][/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