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gn=center][font=宋体][size=4]父爱沉沉[/size][/font][/align]
[font=宋体][size=4][align=center]□李天相[/align]
1957年,八岁的我刚上小学,大我十二岁的姐姐从万荣一中(闫景中学)毕业,下半年就嫁到离我们村只有两里地的东埝底村。腊八节后,学校放了寒假,被圈了几个月的我高兴地跑到街头巷尾,活蹦乱跳地去玩耍。一天,只见比我大两天、小一辈的李青林戴着一双洁白的线手套,在小伙伴中间摆动双臂,来回晃动,很是愜意。而我双手紧缩在棉衣袖里,既眼热又有些失落。

婚后不久,姐姐就到信用社上班,腊月十六,父亲让我到姐姐那里取20元。那一天正好埝底逢集,到处摆摊设点,商贩叫卖不停。信用社不远处就是最热闹、最红火的百货门市部。姐姐给了我十张面值贰元的人民币,装进我的口袋,并叮咛我赶快回家交给父亲。

出于“你有我也要有”的虚荣、攀比心理,离开信用社后,我鬼使神差地返身钻进百货门市部,站到比我还高的柜台前,抽出一张贰元,要买比李青林还要光、还要亮的分指线手套。记得那手套是贰角伍分一双,卖货的阿姨给我找回面值壹元、伍角、贰角、伍分纸币各一张,我把零钱装进口袋,满怀欣喜地回了家。

回到家,我就把手套和零钱放到枕头底下,然后若无其事地把剩下的十八元钱交给父亲。父亲也没细问,顺手就把整沓钱装到上衣口袋。当天傍晚,我叫上李青林,戴上白手套,冒着凛冽的西北风,从东家炫耀到西家,从巷头显摆到巷尾,小伙伴们都给我们叔侄俩投来艳羡的目光。

其实这二十元钱,是父亲年前要归还我三伯李文斌的借款。他俩早年客居兰州期间,多有来往,互有照应。父亲满以为自己儿子在自己女儿那里取的钱肯定没错,就十分放心地把十八元当成二十元还给文斌伯,文斌伯也没当面清点就收下了。之后,文斌伯又把父亲还的钱如数再还给他人,人家当面一数,少了两元钱,文斌伯丢了面子,脸上挂不住,回头追问父亲,父亲一头雾水,很是尴尬。

那天正在吃饭,父亲从外面回来,满脸怒气,不由分说,左手拽住我头上的辫子,右手高举,跃跃欲试,要打我的样子,大声斥问我干了什么。抽钱买手套,自以为能瞒天过海,哪知要露馅。父亲举手要打,爷爷立马起身拦住,问为什么,父亲要我老实坦白。我长这么大,父亲从来没跟我发过脾气,更不要说动手打。面对声色俱厉的父亲,我早已吓得魂飞魄散,只好如实交待,并从枕头底下取出剩余的四张零钱和已经弄脏的白手套。爷爷一看人赃俱在,一反常态,把我推到父亲怀里说,该打。这时奶奶赶紧抱住我的头,说不要把娃吓着了,母亲趁势把父亲拉走。一场因我胆大妄为引起的躁动,就这样有惊无险地收了场。

正是因为有父亲从小对我的严厉管教,才使我在以后的人生中认真做事,清白做人,没有迷路跌跤。

父亲辛苦了一辈子,1982年春节过后,恰值政通人和之时,他老人家却匆匆离我们而去,连满堂儿孙给他的一个庆生机会都谢绝了。[/size][/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