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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size=4]1927年南昌起义时,起义部队曾打出一面红旗,“八七会议”决定发动秋收起义后,起义部队统一编为“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并设计了工农革命军的军旗:旗幅为红色,象征革命;军旗中央有一颗白色五角星,代表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星内嵌交叉的镰刀斧头,表示工农大众紧密团结;旗杆处用白边,竖写“中国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的字样。

抗战全面爆发后,八路军和新四军不再打统一军旗,而由各根据地和各部队自行制作军旗。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武装,统一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当时并未设置统一的军旗。

1948年,中共中央军委和解放军总部领导人在西柏坡讨论军队正规化时,提出了统一军旗的问题,确定由军委副主席周恩来主持军旗设计工作。经过3个多月的征集,设计小组预选出30多个方案制成样旗,送中央领导审选。毛泽东、刘少奇、朱德等领导同志看了后都认可军旗用红底、旗上有五角星。毛泽东提出:“军旗上要有‘八一’两字,表示南昌起义是建军的日子。”

1948年年底,毛泽东看《前卫》特刊时,对封面红旗上的五星和“八一”标识很感兴趣,提供给军旗设计小组,设计小组根据这个意见设计了三个方案,其中第一个方案是五角星置于左上角,五角星右侧为“八一”标识。三个方案提交中央书记处会议审议后,又广泛征求了各界代表的意见,大家多倾向于第一个方案。周恩来将这一方案提交1949年3月5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审议。3月13日,会议通过了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军旗的决议》,《决议》中明确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应为红底,加五角星,加“八一”二字。

当年6月15日开幕的新政协筹备会议上,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的名义,发布了《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军徽样式》的命令,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样式为:旗幅为红底,长方形,横竖为5:4,靠旗杆上方缀金黄色五角星和“八一”二字,简称“八一军旗”。[/size][/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