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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教育局对普通高中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部分招生政策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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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4 09: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1年6月22日,运城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中小学招生政策调整的公告》。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运城市教育局对普通高中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部分招生政策进行了调整。

普通高中阶段:根据省教育厅招生文件“从2021年起,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县域)招生;地处县或县级市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的要求,进行了两处调整。

一是考生报考范围有调整。民办初中学校的考生报考范围由去年的“所在考区的公办高中、户籍所在地公办高中及所有民办高中”调整为“考生所在考区的公办高中、民办高中以及第一批次志愿栏中的所有高中”。

二是学校招生范围有调整。地处县或县级市的民办高中招生范围由去年的“全市范围内招生”调整为“本县域内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一是招生方式突出强调“公民同招”,突出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同权。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全部通过“运城市中小学招生报名平台”统一网上报名,以县为单位统一录取。

二是招生范围调整。根据省教育厅有关精神,除中心城区外,其余各县、市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为学校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务工地民办学校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父母务工证明、营业执照等证件到学校进行现场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参与招生录取。

据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19日;公办、民办学校现场核验资料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3日;民办学校摇号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至27日;二次分配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至29日;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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