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15时起运城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10月26日,从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获悉,根据省、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报,经与市气象局联合会商研判,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运城市决定于10月26日15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预警期间,运城市将实行多种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加强公交运力保障,必要时采取减免收费措施;建议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各级党委政府机关、市直部门、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等部门工作人员,上下班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建议企事业单位实行错峰上下班。
同时,运城市还将从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面源四方面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工业源方面,严格按照《运城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期间减排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停产减排措施;中心城区以及周边辖区范围内电厂、集中供热单位,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行,其他工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或按照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公示牌进行停限产措施,实现全社会颗粒物、SO2、NOx、VOCs减排比例各达到30%以上。预警发布前已停产的企业不得在应急响应期间复产。
在扬尘源方面,停止各类道路工程、土石方作业和拆迁施工等。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初审,中心城区项目报市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各县(市、区)项目报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加大城市道路保洁力度,防止道路扬尘污染。主要交通干线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确保城市主干线清洁不起尘,实行专人负责,确保街道道路清洁卫生;所有施工工地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在全部苫盖的基础上,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在移动源方面,做好建成区范围内混凝土罐车的禁行工作,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公交线路增加运营班次,缩短间隔时间,实施灵活调度;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三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在面源方面,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工地、市政工程禁止喷涂和建筑粉刷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禁止户外焊接作业;各县(市、区)要发挥网格员作用,强化“三烧”管控,早发现,早处置。
(记者 祁克宁 见习记者 赵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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