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实施主体的通知
新绛县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实施主体的通知全县各中药材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相关转移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3〕117号)、《山西省园艺产业发展中心关于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特优产业)中药材及药茶产业发展项目的指导意见》(晋农园艺发〔2023〕3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对我县2024年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申报和筛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规范。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经营主体优先支持。
2、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科研单位或大专院校作为技术支撑或协作的优先支持。
3、标准化示范基地面积不低于100亩,且相对集中连片。重点发展道地品种(远志、连翘、黄芩、柴胡、菊花),示范带动面积不低于项目支持面积的3倍。
4、2022-2023年项目已支持的中药材标准化基地不予支持。
二、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中药材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有意向申报的抓紧时间准备申报,报送资料包括:推荐表、营业执照、单位简介、单位征信、财务管理规范证明、种植作物品种、土地面积及来源、地理位置、土壤条件、技术力量、示范带动能力等。
2、以上材料于2024年1月28日前报送,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3、申报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并公布项目实施主体。
附件: 2024年新绛县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主体申报推荐表.docx
资料报送:新绛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
联 系 人:申状状
电 话:18295717115
新绛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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