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台《闻喜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情况公示
关于出台《闻喜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情况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闻喜县气象局严格落实规划要求,遵循依法加强对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不断提高气象预报水平,保证气象资料的代表性、准确性和连续性的原则,编制《闻喜县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7天,自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7日。如认为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县气象局反映。
联系人:焦海军
联系电话:0359--7467519
附件:《闻喜县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pdf
闻喜县气象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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