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先离婚还是先给房产改名
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房子,就会对房子的所有权进行分割,而此时的房产在是需要更名的,那么一般情况下是先离婚还是先更名呢,相关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广州离婚律师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离婚时,先离婚还是先给房产改名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上面注明住房分割细则),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双方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依照离婚协议约定,办理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重办这一方名义房产证。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般是离婚之后对财产进行分割之后,才会对房产进行更名,一般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住房的房产证等进行房产的更名,首先需要登记申请,然后交纳各种材料进行更名,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如果您还有其它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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