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资2个亿,竟将地铁建在农田里!
但近日,关于“浙江省宁波市投资2亿元建设的3号地铁线利用率不高,成为孤岛”的报道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事实上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越来越受到广大客户的欢迎,市场表现力也逐渐提升。在明致力于在复杂行政法治环境下,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和谈判技术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在明各具特色的督导律师团队为客户提供从谈判到诉讼的全方位争议解决方案。
据了解,宁波市3号线一期高塘桥地铁站孤零零地矗立在一大片刚收割完的油菜地里,周边约有农田60亩,地铁出口杂草丛生,当地群众表示,地铁的修建并没有让交通更加便利,很少乘坐地铁出行。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一民生工程投资浪费、百姓不满呢?究其根本,是因为高塘桥站建在基本农田里,周边规划的商住项目没建起来,连接生活小区的道路也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问题,迟迟未能动工,这才形成了“地铁站成为孤岛”的现象。
一、建在基本农田里的高铁站是否合法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在我国,永久性基本农田是受到保护的耕地资源,具有非常重要的经济和生态价值。而地铁建设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同时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批准。如果地铁建设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来进行土地征收和补偿,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本案中如果修建的地铁必须占用基本农田,那是需要经过国务院的批准才合法,显然案涉地铁并没有经过批准,是一起地方政府违法违规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典型事件。
二、为何没有批准,就能耗资2亿将地铁建设起来呢?
当地部分干部透露,先前的考虑是,想利用后续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窗口期,对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进行适当调整,逐步推进站点周边道路及商品房的开发。但后续由于机构调整等原因,现有规划落地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难以推进。
为凸显轨道交通对城市发展的超前引领作用,当地有关部门“先上车、后买票”的这种心态,造成了目前这种进退两难的境地,不仅造成国家投资浪费,也没有给周边群众带来交通便利。
三、面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这种情况,该如何改进呢?
首先,重大基础设施布局“超前引领”的“度”如何把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需要将耕地保护、城市开发综合考虑,一定要提高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决策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合规性。同时,要继续深入推进土地规划、城市规划、交通规划、产业规划等多规合一、统筹兼顾,把“一张蓝图干到底”落到实处。
四、占用耕地建设,一般会如何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而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土为粮之母,耕地的保护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是一件头等重要的大事,占用耕地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不要逾越法律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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