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婚行为属于可撤销婚姻吗
骗婚行为不属于可撤销婚姻,被胁迫结婚的才是可撤销婚姻。如果证明确属是因为胁迫而结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关系,受胁迫的一方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关于骗婚行为是否属于可撤销婚姻的问题,下面由上海婚姻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骗婚行为属于可撤销婚姻吗
1,骗婚行为不属于可撤销婚姻,被胁迫结婚的才是可撤销婚姻。如果证明确属是因为胁迫而结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关系,受胁迫的一方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撤销婚姻以后是不是属于未婚
通常情况下,只有通过合法取得的婚姻,夫妻关系才可确立。如果是因为胁迫产生的婚姻,其中一方进行撤销婚姻登记之后,那么其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就可视作是未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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