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荣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资金)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万荣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资金)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万荣县农业农村局:
按照《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2023年增发国债第一批项目清单的通知》(运发改投资发〔2023〕199号),你县上报的万荣县2024年光华乡等3乡(镇)徐村等34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专家现场踏勘和综合评审,项目初步设计已评审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万荣县2024年光华乡等3乡(镇)徐村等34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具体建设任务、投资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详见附件。
二、项目批复后,必须严格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审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终止,如确需调整或终止,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田建设项目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农建发〔2020〕11号)文件执行。
三、项目批复后,要尽快组织开展项目招投标等工作,及早开工建设。
四、农田建设项目执行定期调度和统计调查制度,要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格项目管理,并按有关要求,及时汇总上报建设进度,定期报送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附件1:山西省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资金)项目批复表(运城市万荣县)(2)(1).xlsx
附件2:山西省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资金)项目任务和投资核定表(运城市万荣县)(2).xls
附件3:万荣县2024年光华乡等3乡(镇)徐村等34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期效益表(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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