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家用印有讲究
文、款、印被称作书法作品的三大要素。用印是书法作品的最后一道环节,非常讲究。要根据款式的不同、章法中起承转合气势的不同和整体上的左右均衡来决定,因地制宜,灵活应用,用的恰当,会产生“万绿丛中一点红”的妙趣。在一幅作品中盖印不宜过多,尽求“惜红如金”,力求适宜和谐,宁少勿多,宁单勿双。印章的内容、形状、风格、大小及印泥颜色等因素都应予以考虑。
宁单勿双
根据作品空白来选择钤印位置,在一般规律中追求创新。姓名、字号钤盖在款字下面,有时因章法之需,钤于款字的左侧;引首印一般钤于正文起首处的第一、二字之间位置。
钤印数量要适度,统一中有变化,力求对作品起到补白点缀的美化或弥补作用。古人云:“印不过三”,若数量太多,则有喧宾夺主之嫌。钤盖两方以上印章,要注意变化;若两枚相连,一般是一朱一白,若接下有第三方,则用白文;若压角印是方形白文印,引首则用长方形、圆形或随形朱文印。一幅作品中若使用多方印,要兼顾整体上的审美,尽可能朱白相参、错落有致,避免印距相等和位置平行。
用印大小要与作品相称,能够起到校正通篇布局重心的作用。古人云:“用图章,宁小勿大,大则不雅。”要视书法作品尺幅大小选用印章,切记落款处的印章大约与落款字大小相仿,否则,不但会给人以沉重下坠感,有时还会影响画面的整体格调。上款上端不可盖闲章,压在人名头上,大多忌讳。一来失礼,二来破坏了画面。
印章风格要与作品风格相匹配,如,齐白石单刀直入、痛快淋漓的印章,不适宜钤盖在笔触细腻的楷书作品上;同样,雄浑奔放的作品,也不能用工稳秀丽的细圆朱文印。用色宣书写的作品,要考虑印色和作品整体色调相和谐;挽联用印,只能用黑色或蓝色。
名阴号阳
姓名章,一般钤在落款最后,用大小一致的朱文、白文对章,连钤。古云:“名阴号阳”,即名印阴刻,字号印或斋馆印阳刻。一般白文为上,朱文为下。距离间应最少有一个印章的宽度以上。当然也有用一个白文姓名章的,可加朱文闲章,也可大小不一,但必须小印在上,大印在下。用印时注意印章不可超过款文,也就是说小于款字。
引首章,一般钤在作品右上四分之一部位,如:正文一、二字之间的右边,既与落款相呼应,又与画面融为一体;印面以长方形、葫芦形、椭圆形、圆形为多;印文多为作者喜欢的名言、警句、籍贯、年份或斋馆号等。
腰章,作品从首至尾中间为腰。腰章在大幅作品中较常用,内容无定式,可以与引首、押角章形成三点一线,互相呼应。行气稍有摆动时,可用腰章调节补白。
画龙点睛
对联:对联中有单款为中下部题款钤印。上联通常钤引首章,钤在第一、二字之间的右边;姓名章钤在书者名款下,通常有两枚印章,一朱一白。
横披:用印的多少和其他书法款式一样,要视主体布白的需要而定,不是越多越好,正文作品中部,不宜钤印。
匾额:款字、印章与正文不可靠得太近,宜疏朗,有整体感。
扇面:落款字钤印的多少,要视章法的需要而定,印章的边线要与主体内容的斜度及折线相向。
册页:内容独立时每页都可落款加章,也可在最后一页落款加章,视书写的形式变化而定。
四条屏:首幅右上可盖引首小长形章,其余不可盖,如果统统盖上,行气就被破坏了。
印章是书法作品章法上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书法作品上钤盖印章,往往可以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正如潘天寿先生所说:“中国印章的朱红色,沉着、鲜明、热闹而有刺激力。”通过用印,作者不仅可以表达艺术观点,展示襟怀,记时记事,而且直接关系到作品的章法,起着调整构图和增强节奏感的作用。所以历代书家都非常重视作品的用印。作品用印,可以说有规律又没规律,不能一概而论,这取决于整幅作品空间形式的需求,既要照顾到章法的合理性和完整性,也要避免画蛇添足。
近代 吴昌硕:
印文:“弃官先彭泽令五十日”
边款:“官田种秫不足求,归来三径松菊秋,我早有语谢督邮。己酉初秋老缶”
“观海者难为水”清代 吴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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