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文物局公布了全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运城市80处文物列于其中。 这80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凝结着中国共产党在河东地区的光荣历史,展现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英勇奋斗的壮丽篇章。
此次公布的山西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687处,珍贵文物4478件(套)。 其中,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2处、市级文保单位7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34处; 第一批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包括一级文物541件(套)、二级文物251件(套)、三级文物3686件(套)。
运城市80处革命文物在13个县(市、区)均有分布,其中6处为省级文保单位,4处为市级文保单位,70处为县级文保单位。 由于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以及著名人物有关,运城市这一批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被认定为不可移动的革命文物。
在运城市这一批革命文物中,达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6家分别是朱德总司令20世纪30年代在中条山对日作战时曾居住的平陆朱总司令路居(平陆县),禹门口抗日纪念摩崖石刻(河津市)、中共太岳三地委陈家庄旧址(闻喜县)、大益成纺纱厂旧址(新绛县)、河东特委革命活动旧址(夏县)以及嘉康杰烈士墓(夏县)。 列入市级文保单位的4家分别是,中山中学校址(盐湖区)、稷山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稷山县)、北垛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兵站旧址(垣曲县)以及中共夏县中心县委活动旧址(夏县)。
作为革命文化的物质载体,这些涵盖着红色记忆的革命文物,见证了气壮山河的河东红色历史,是激发全市人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深厚滋养。
省文物局要求各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落实革命文物保护责任,不断提升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水平,更好地发挥革命文物在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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