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市委副书记朱鹏对分管单位进行廉政集体谈话。他强调,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切实抓出实效。当天下午,市农口和市群团口12个单位的负责人分别就2016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了汇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就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朱鹏在谈话时指出,要深化认识,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精神和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他指出,要明确重点,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等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从严抓、具体抓、经常抓;要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规范性、严肃性和针对性;要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切实加强党内监督;要持之以恒反“四风”,扎实开展“深入学习找差距、转变作风促发展”专项活动;要重视对巡查反馈意见的落实,做到“事事有回音”。要强化措施,健全责任体系、压力传导机制和监督和问责机制,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真正让问责形成常态、形成震慑。朱鹏强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子在党委(党组),关键在书记。部门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紧紧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努力取得党的建设新成效,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天虹创惠网转载于运城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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