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017年2月24日在运城召开。根据《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公民旁听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的暂行办法》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凡年满18周岁,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者户籍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满一年的公民,凭本人身份证到本行政区域的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名,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按有关规定旁听会议。盐湖区3名,其他县(市)各1名,旁听名额15名。 (天虹创惠网转载于运城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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