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运城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朱鹏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传达全省农村环境集中整治长治现场会议精神,研究《运城市2017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运城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瑞宝,副市长陈竹琴、郭尚礼、乔登州、卫再学,市政府秘书长张保安出席会议。 2017年是全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年。当前,我省正处于转型发展、创新驱动的关键时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十分迫切、至关重要。会议指出,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开展专项行动为突破口,全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实现全市经济增长保持中高速、在全省排位保持中上游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强调,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5·25”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的重大举措。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精心研究、设计、安排此项工作,找准切入点和主抓手,强化操作性和指导性,进一步细化、优化《实施方案》。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的目标要求,补齐短板、有的放矢;要明确和细化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可追溯、可追责。按照领导牵头、全面发动、做好安排、抓好落实的工作总要求,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动员引导和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坚决打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 省政府日前在长治召开全省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现场会,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会议原则通过了《运城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是重大民生问题。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的各项部署,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全力推动乡村治理、建设美丽乡村、增进民生福祉。要明确主责主线,推进市县乡村四级横向联动、一贯到底,确保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督查机制,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引导发动,形成广大干部群众人人参与、积极支持、共同推动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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