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工会组织“三基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市总工会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选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活动。 此次活动将评选表彰“运城市模范职工之家”(“六有”工会示范点)50个、“运城市模范职工小家”30个、“运城市优秀工会工作者”30名、“运城市优秀工会积极分子”30名。各级工会申报前要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会员群众的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后报上级工会,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最后由市总工会进行考核评选,评选出市级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并推荐参加省级先进评选。 市总工会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组织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评选审批程序,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把评选过程作为规范化建设和争创先进的过程。要加大对评选工作特别是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通过示范引领、学赶先进,不断激发基层工会活力,推动工会改革落到实处,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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