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中区上清寺转盘邮政储蓄银行报警称收到七张假币。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到,原来,当日上午,居住在渝中区中山三路的65岁房东陆某前往该银行存款7000元,结果被验钞机识别有七张假币。 银行工作人员检查发现,陆某在存款时,出现七张相同冠字号T6KO108527的假币。刚开始,陆某因为不相信这是假币,并与银行人员发生纠纷。随后,陆某仔细回忆,存的这些钱来自租客熊某,并且她在收到租金后分毫未动。 随后,陆某打电话叫来熊某。在民警和银行工作人员耐心讲解下,熊某才明白这七张百元大钞是假币,并承认这些钱来自他手。不过,回想起这七张假币的来源,熊某却犯了难。因为自己在中山三路一路口摆烟摊挣钱,过往人员川流不止,人员混杂,根本不记得是谁买烟所给,也想不起可疑人员。目前,熊某已向公安机关报警立案,该案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民警和银行工作人员在此提醒市民,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票面特征有十二种防伪标识。其中就冠字号而言,冠字号采用两位冠字,八位号码,100元纸币票面正面采用双色异形横条码印刷,号码为黑红双色。号码有磁性,可供机读。 同时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