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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廉吏曹于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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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0 19: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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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于汴,解州安邑(今运城市盐湖区)人,明世宗嘉靖三十七年生于安邑胡家巷,字自梁,号真予。

曹于汴自幼聪颖,潜心求学,知识渊博,尤长理学,因家事寒微,曾任西席教师十年有余;明万历十九年应乡试,考取举人第一名;第二年赴北京应壬辰科殿试,经过奉天殿(今太和殿)唱名,钦点《进士及第》。初授江苏淮安府推官,上任之后,夙夜惟寅,案无积牍,明察秋毫,执法如山,屡受山东按察司嘉奖;万历二十五年外察优等,被提拔进京任给事中,任人唯贤,直言敢谏。崇祯初,拜左都御使,振顿宪规。他平生志行高洁,风节凛然。著有《仰节堂集》与《共发编》,均选入《四库总目》并传于世。

□王志英 刘学基 武安亭

淮安善政

万历二十一年五月,曹于汴辗转来到淮安府。当时的淮安,风气颓废,治理混乱,超乎曹于汴的想象。曹于汴便夙兴夜寐,重新审理案件。

平反冤假错案。如山阳县章某娶清河县邹氏为妻。一日,邹氏回娘家探亲后,托人捎信要返回。章某因有事让其弟前去迎接。叔嫂乘船过河上岸后,行至距家二三里时,邹氏歇息,小叔子抱着侄儿先行回家。一个时辰后,家人仍不见邹氏归来。章某便与弟弟沿路寻找,发现邹氏被杀死在河边树林中,只存尸身,不见头颅。邹氏父亲怀疑是章弟企图强奸嫂子不成,故意杀人,便将章弟扭送至山阳县衙。山阳县令严讯章弟。经三拷六问,章弟忍受不住,只好承认是他杀了嫂嫂。县令又命令办案捕役寻找凶刀与尸头。不久,捕役交上一把凶刀,一颗人头,案件审定,章弟被处死。

翌年,章某邻居有事前往应天府(今南京市),在沿途客栈发现了邹氏。得知邹氏那日在路边休息时,被一个担着笼子路过的大胡子男子拔刀逼着脱下衣服与鞋。大胡子男子又从笼中揪出一妇人,让其穿上然后杀死,砍下脑袋放在笼中,将尸身扔到林里,又把邹氏塞入笼,辗转来此。随后,章某邻居叫了几个人,等大胡子返回时,将其扭送到官府问罪。章某得知消息后,便到山阳县衙喊冤。县令心中有鬼,一直压住案子不审。案子拖了两年,犹如石沉大海。

曹于汴仔细复核此案。经层层审问,逐一查证,全案来龙去脉清清楚楚。于是审报刑部,圣旨传下,大胡子依律处死,原山阳县令被免去职务,邻人捕拿凶犯有功给予奖赏,邹氏还归其夫。原办案捕役,为应付查找尸头的差事,竟然偷掘他人坟墓,砍下新死不久的女人尸头用以复命。按照当时的法律,捕役也被处决。

再如山阳县谢氏,生得姿容秀美,十九岁时嫁给生员孔椿,仅半年,孔椿因病而亡。谢氏生下遗腹子孔金后,孝敬翁婆,下抚孤子,正节淑仪,受人欢迎。淮安有一盐商,名叫杜言,为人狡黠贪婪,浪荡无形,闻知谢氏貌美,便要强纳为妾,谢氏不从,被逼投河而死。孔金长成后曾到山阳县衙为母亲申冤。但因杜言花银子上下打点,使案子久拖不决。曹于汴到任后,重新审理此案,当即判斩杜言。后来,曹于汴以推官署理淮安府事,特地为谢氏立祠,并作文记事。曹于汴为表孔金孝行,还特聘他为乡饮大宾。

除蠹安民。淮安府中,有三个恶吏,一个叫乔打狗,一个叫路尧民,他们 “牙爪多端,机械百出,指公门而出盅,设娼馆以迷人”。还有一个姓庞的门子,“罔上行私乘媚;招弄短长,凭其灸手妖样,立能转移,既悖主恩,随殒躯命”。曹于汴便发布《申饬差扰檄》,申明:“衙蠹肆害,法所必诛。本官总持风纪,首以除蠹安民为事,岂容狐辈假威,公行无忌。本官法行,自近将以尽除大小各刑房之蠹,岂可令本官刑房养蠹不除?”然后将乔打狗、路尧民及庞姓门子等几个违法衙蠹斩杀。

曹于汴除掉“衙蠹”,整饬吏治。半年之后,淮安府衙风吏风为之一新,他也因此被淮安百姓呼为“曹青天”。贪官污吏听到曹于汴的名字胆破心寒,就连盗贼也为之避匿。

曹于汴在淮安府任职七年,曾经五次代理淮安知府。作为一府的最高行政长官,他的衣着十分简朴,每天仅吃一盂糙米、一匙粥糜、一碟青菜,终年不知肉味。僚属深感曹于汴生活过得太清苦,请其略微改善生活水准。曹于汴笑道:“吾生来无他,唯嗜好布衣蔬食。衣食者免饥寒足矣。”又有人问他为何不收人钱财,他回答:“吾不知天下有享受之事,亦不知馈赠交际有甚用?吾计俸禄则自给有余,要钱有何用哉?”

曹于汴还特别重视文化教育。淮安在明朝中叶前,教化不兴,社会上普遍存在着“苟趋禄利”、轻“教化”、重“取士”的风气。曹于汴从“致天下之治”出发,常常步行到郊野或市井学馆,周济穷困学生,鼓励学生苦读。夜间巡行若见书馆三更之后尚有秉灯而诵读者,或入馆座谈,或于次日召至府院,鼓励学生矢志不移,学德学文,德才并进。曹于汴还动员乡绅官吏集资修建书院,聘请当地知名学者到书院讲学。

曹于汴在淮安期间,正值倭寇横行,努尔哈赤崛起于辽东之时。为防患于未然,他除编置保甲,建立乡勇,在老城和新城各添敌台四座,加强城防之外,还专门设立了鹰扬武会,建起了淮安卫武学校和大河卫武学校,每日演习弓马,各营总兵官、堂官每月各派一员督查。而他本人每天一早必亲临指导,讲习韬略。“虽盛寒暑极冗不辍。”自是而后,淮安“武科不乏隽矣”。

曹于汴在淮安期间,还兴济水利,改良农业生产;创“平仓”“义仓”储粮,以备荒年赈灾;修涧疏河以防水患。万历二十七年七月,曹于汴以卓异擢升吏科给事中。离开淮安时,曹于汴除了仆人曹宁相伴之外,随身行李只有一簏(装书竹箱)、一幞(衣服包袱)。临行那天,淮安数万百姓顶香泣送,至清河舟前叩别。

整饬吏治

万历二十七年至万历三十九年,曹于汴历任吏科给事中、刑科右给事中、吏科都给事中等职务。他恪尽职守,不顾个人安危,多次弹劾贪官污吏。

万历三十四年四月,辽东镇守总兵李成梁放弃宽甸等六堡八百里疆土,强驱六万余户居民迁入内地,然后以召回逃人有功,向朝廷邀赏。《明史》载为:“辽左有警,朝议增兵。”曹于汴首先上书:“国家三岁遣使者阅边,盛奖边臣功伐,蟒衣金币之赐,官秩之增,未尝或靳。今废防至此,宜重加按问。边道超擢,当于秩满时阅实其绩,毋徒循资俸,坐取建牙开府。”认为此时朝廷不仅是增兵与否的问题,对镇守辽东失败的有关将领官员均应给予严厉处分,最终使得李成梁等遭弹劾罢免。

曹于汴考察官员,凡是违法乱纪者、不称职不合格者,无论多么权高位显,一律上奏皇上处置。

兵部尚书田乐、邢阶及云南巡抚陈用宾自恃位高权重,横行乡里,作恶一方。曹于汴访察清楚后,修成《贪横荫臣殃民疏》,斥责田乐、邢玠、陈用宾欺压百姓,作威作福,应予罢免治罪。三人俱被罢官,陈用宾更被下狱治罪。

万历三十七年七月,曹于汴升为吏科都给事中,奉旨考察地方官吏,宽严并济,不徇私情,对于整肃地方官吏、痛祛积习,起到积极作用。万历三十八年、三十九年期间,曹于汴掌典京察时,又汰除了国子监祭酒汤宾尹、监察御史刘国缙等一批在京官员,并以年例不称职者将太常少卿王绍徽等官员驱逐出京,一时小人敛迹,正人扬眉。

星陨安邑

曹于汴没有私蓄,刚回到故乡时,为了生计,这位已七十五岁高龄的老人竟磨起豆腐,挑担沿街叫卖。后来,他又干起了老本行,以给学生授课为生。

他当时经济上的窘况可以从《归来无所栖》诗中看出:“向若官为家,生计了不植。归来无所栖,南邻聊以即。半间昼延宾,半间夜燕息……”即便如此,曹于汴除了给弟子们授课外,潜心钻研理学,还“考记载于群书,访遗踪于耆老,听评驳于舆论”,精心编撰了《安邑县志》。

崇祯六年中秋过后,曹于汴因染病之后复得怔忡之症,每到午夜,心胸惊悸,辄不能寐。焦思愈集则精神愈疲,精神既竭则事物糊涂。崇祯七年正月十八日,曹于汴情知大限已至,唤家人于身前,交代后事,叮咛家人,丧事必须从简,不得收礼,还想再叮嘱其他善后之事时,已口僵不能言。

正月十九日子时,曹于汴正襟危坐而逝,享年七十七岁。孤灯茕茕,犹然在案。周身之具,床头唯绨袍一件,布被一床而已。据《安邑县志》记载:“是夕,东北有大星陨光之异。”

崇祯得知曹于汴病逝,“十分震悼”。当即下旨追赠他为太子太保,追封其祖父曹司民、父亲曹希舜为左都御史,其长子荫袭工部侍郎,抚恤优厚,御赐銮驾半副,用于祭祀,并亲撰敕文,特派鸿胪寺少卿到安邑主持祭奠。

《明史》评价曹于汴:“笃志正学,操履粹白,立朝正色不阿,崇奖名教,有古大臣风。”

曹于汴逝世后,乡人仰慕其德操,特制“大德望曹”匾额,悬挂在曹家大门上,以昭后人。他的学生们为了纪念他,特将宏运书院改作纪念先生的祠堂,由曹家后人轮值组织“春秋二祭”,一直延续到上世纪三十年代因战乱而终止。

曹于汴一生博览群书,勤于著述,著有《共发编》四卷、《仰节堂集》十四卷、《自渡语》一卷。《共发编》为语录体,记录了他为政、讲学、做人等各方面的哲理性言论,是研究其思想的重要史料。《仰节堂集》包括诗歌、序、传、碑铭等,是研究明末政治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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