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云网络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开启左侧

没收到尾款 他把卖出的羊又赶回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1-10 09: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制定的合同,就应该遵守。
    原告禹,被告常,两人都是榆社县人。今年5月20日,禹从常那里买了14只小羊,共计3360元。当时,禹支付了1000元羊款后,便将羊赶回家中,饲养一段时间后,禹有事外出。常未经禹同意,将羊赶回。后来,禹要求常退还羊款,遭到拒绝。禹提起诉讼,要求常退还他羊款1000元,并支付他放羊的工资1000元,共2000元。
    对于禹买羊、付款的情况,常没有异议。常说,当时禹只付了1000元钱,剩余羊款言明在10日内给付。10天过后,禹拒不给付剩余羊款,他便在征得同意后将羊赶回。常说,他去赶羊时发现,禹已将其中3只小羊养死。当时,禹还赶走了他的1只大羊,也已死亡。大羊价值700元,3只小羊价值720元,常要求禹赔偿他死羊的损失1420元,并请求法院驳回禹的诉讼请求。
    禹和常对买卖羊的事实认可,该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禹给付羊款1000元后不支付剩余货款,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而常未经同意强行赶走羊群构成根本毁约。
    最终,法院判决常返还禹羊款300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社区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关于我们|智新云网络 ( 蜀ICP备18012146号-1 )

GMT+8, 2024-11-29 06:24 , Processed in 0.058487 second(s), 10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