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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到表哥公司上班窃200余万 月月给自己发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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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4 12:2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51岁的史彩华是湖南省桂阳县人,受表哥陈东(化名)邀请到其有色金属公司负责财务工作。令陈东没有想到的是,2016年3月公司产值估算时,竟发现表弟史彩华窃取了公司200余万元。
  史彩华2010年到其表哥公司,开始非常敬业,深受表哥信任:“该开支就开支,没必要事事都请示。”史彩华却因这句话打起了歪主意。因为是家族企业,公司的财务章、个人私章及支票全部由史彩华一人掌握,且小额支出无须请示公司领导。其间,史彩华在发票上不签名,不写明开支去向,未找公司领导在发票上签字审核的情况下,均能以水电费、设备材料费、汽车维修费、办公通讯费、差旅费等交由不知情的女会计刘悠(化名)从公司两个账户上支取资金为其报账,并以支取借支公司款做账平账。
  6年时间里,史彩华抓住这一财务管理漏洞,私自给自己每月加5000至8000元不等的工资,直接从公司的账户支取资金发放进自己的账户。每到年底,史彩华自认为公司应该给他发年终奖金,便直接从公司账户支取资金为自己发年终奖5万元。几年下来,史彩华为自己所加的工资和奖金总计高达89万余元。
  因陈东对财务管理工作用亲不用贤,对表弟也很放心,从没有请各类审计机构或者专业人员审计财务。直至2016年3月10日,公司对银行账户流水进行调取,发现异常才报警。 案发后,史彩华对自己窃取公司2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向公司退还了60万元。4月21日,史彩华被湖南省桂阳县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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