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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大疾病未告知,婚姻可以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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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7 19:2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重大疾病未告知,婚姻可以撤销。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关于“有重大疾病未告知,婚姻可以撤销吗”的问题,下面由宝山离婚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有重大疾病未告知,婚姻可以撤销吗?
  有重大疾病未告知,婚姻可以撤销。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离婚案件找律师有什么用?
  离婚官司请律师的好处是:
  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提供帮助;
  在取证方面能够有效地提供帮助;
  在调解阶段可以协助参与庭审;
  帮助处理程序,节约很大一部分的时间和精力等。
  很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会选择聘请专业的律师,但是离婚请律师不是必须的,看当事人自己的意愿,但是律师是专业的维权人事,对诉讼案件的结果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程序是立案、受理、开庭以及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开庭之前应当进行调解,若是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进行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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