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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棚改”被“旧改”取代,拆迁从明年起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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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5 18: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里面有几层逻辑值得在明律师帮大家理清:也就是说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员名单向着良好的方向发展是可能的,未来还有很多值得我们期待的地方。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内律师团队均由执业达十年以上的督导律师领导,为客户提供从谈判到诉讼的全方位争议解决方案。 经过多年的发展,作为一家创立伊始即决定深耕行政法业务的专业型律所,在明律师事务所已成为不动产征收领域的领导者。

1 “棚改”并非征地拆迁的全部,即便针对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以不包含“拆旧建新”的修缮提升为主,尚有因交通、能源、教科文卫体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收房屋等情形是不可避免的,又何来的拆迁将被叫停,将彻底消失呢

2 以征收为主的棚户区改造在2022年仍在推进中,只是规模减小了而已。规模减小显然不能和“取消”“叫停”这些概念划上等号。

3 若将“拆迁”这一概念放在宏观的层面上审视,其不仅涵盖狭义上的征收,更包括退、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整村搬迁等“协议搬迁”性质的行为,而“棚改”的减少以及征地范围的缩小都只是影响到征收那一部分,客观上反而可能促使“非征收”这一部分更加活跃……

征收减少了,协议搬迁持平甚至略增多,从总量上看,拆迁行为事上并没有减少。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协议搬迁项目还存在在后期转化为征收的可能性,这在广东省的“旧改造”项目中较为典型。这种通过“个别征收模式”推动的项目在初期看上去不像拆迁,但却存在越往后越接近于拆迁的可能性,从这个角度看,拆迁也并没有减少。

但论如何,2022年的确是整个拆迁领域迎来巨大变革的重要时间节点。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体经济发展转入“内循环”为主的模式中,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新的拆迁行为不断启动。

不容忽视的是,随着拆违领域“结清历史欠账”任务的深入,拆违与拆迁这一对本不直接相关的事物的关系开始变得密切起来。

在一些历史遗留原因形成的违建别墅、占地类项目中,为确保购房者的起码权益不致大幅受损,会采取征收、协议收购等途径来现拆违,或者至少会提供一定的补偿。这也使得拆迁所涉及的范围在新的领域内有所扩张。

此外需要关注的是,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案件仍然时有发生,而“收回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必然会导致其上的房屋被拆除或面临搬迁,这同样可归于广义的拆迁范畴。

在明拆迁律师需要提示广大“渴望”成为被拆迁人的朋友的是,有一点变化是可见的,即拆迁补偿的政策标准(即法定标准之上的部分)在绝大多数地区有“收紧”的迹象,拆迁暴富的希望开始变得渺茫起来。以往动辄拆一套房补N套房,现在基本上就是“拆一还一”再略微向上补助一点儿面积、补偿款的标准。这就要求大家要摆正心态,抱持合理的预期,首先确保获取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不要“越拆越穷”,在此基础上再根据自家的情况和方案的规定合理地提出诉求。

总而言之一句话,2022年,拆迁依然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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