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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咨询:稷山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应届毕业生身份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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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8 11: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友咨询:

我想问一下,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处于两年择业期但曾在北京工作过缴纳过社保,是否可以报考限制应届毕业生但是择业期可报的岗位。

稷山县政府办公室关切回应: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根据您的叙述,由于您已缴纳了社保和五险一金,已不是应届毕业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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