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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稷山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 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有什么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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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4 16: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稷山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 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有什么改革举措?

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照山西省“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2021年版)和地方层面事项清单共527项,重新梳理出审批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为你解答:

改革事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 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许可证件名称: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审批部门:稷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

具体改革举措: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投诉举报多的场所实施重点监管。

2.公众聚集场所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倒查使用管理方主体责任,依法严肃查处。

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失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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