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在大学里经历过写毕业论文的人都知道,有一道必走的程序,就是学术不端检测,或者说白了,就是看你这论文是不是抄袭的。 在严谨的学术界,学术不端、或者说抄袭行为,是最恶劣、最令人不齿的行径,一旦曝光则身败名裂、学术生命被判死刑。 近日就有媒体曝光,位于广州的华南农业大学一位教师,他不但涉嫌抄袭,而且是有多篇论文都有严重嫌疑。目前这名教师的博士学位已经被取消,但是他的工作岗位暂时被保留了,因为他还有一个硕士学位,得以有资格继续在高校里工作。 不过昨天下午,央广记者向华南农业大学核实到的最新情况是,这名教师的硕士学位论文竟然也被举报涉嫌抄袭。这样一个抄出来的博士、硕士,抄出来的高校教师,究竟是怎么一路抄到现在的呢? 遭遇举报的,是华南农业大学现代技术教育中心实验师李某,记者了解到,针对他的举报共有两次,第一次是2015年底,有人实名举报他12篇论文涉嫌抄袭。学校调查认定其中1篇论文属一稿多发;6篇论文属于抄袭,校宣传部部长张贻发说,对于第一次举报的内容已经按规定调查和处理到位,学校对李某进行了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其岗位聘任等级晋升不予认定。 华南农业大学宣传部长张贻发表示,“不给晋升、行政记过,严重警告,都处理完了,她又来举报一部分,后来是匿名的。” 第二次举报是今年9月,举报人系女性,并不愿意透露身份,也没有向媒体留下联系方式,华南农业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收到匿名举报信,举报李某21篇论文涉嫌学术不端,其中包括第一次举报的12篇论文。目前,该委员会已抽取了5位专家,正在就第二次举报的内容进行调查,李某又提交了3篇论文供调查。 张贻发表示,“处理到位了,她又举报么,现在在查,查实了,学术道德委员会再来确定给什么样的处罚。第二次举报的结论也没出来,论文认定还没完成。可能他也是被举报的烦了,他自己也主动提交了三篇文章给专家审核。” 据爆料人提供的文字材料称, 李某在研究生、博士期间均涉嫌抄袭。在广州大学读研期间,李某就涉嫌抄袭两篇论文;2005年7月至2010年8月期间, 李某涉嫌抄袭14篇论文;在华南理工大学读博时, 李某又抄袭5篇中文文章,翻译成英文论文后发表,并以此顺利得到博士学位。 经华南理工大学调查,李某的4篇论文被认定是抄袭。今年7月,华南理工大学决定撤销李某的博士学位。记者从广州大学党委宣传部了解到,广州大学也已经就李某读研期间的论文情况介入调查。广州大学宣传部表示,“学校已经知道这个情况了,现在正在调查这个事儿。” 张贻发说,李某以该校身份所发论文,并未套取华农的科研基金。 “他那些论文根本算不上,我们只奖励核心期刊。” 目前,李某共有10篇论文被认定为抄袭,1篇论文为一稿多投多发。举报材料详细列举了李某5篇涉嫌抄袭论文的情况。其中,李某发表于2012年的一篇英文文章(《An Approach for Feature Dimensionality Reduction Based On Radial Basis Function Neural Networks》),其九成内容抄袭并翻译于2007年西北大学冯亚硕士《数据挖掘中决策树分类算法研究与应用》一文;2015年发表的一篇文章(《Novel heuristic dual-ant clustering algorithm for network intrusion outliers detection》)中,八成内容来自2008年南京理工大学郑晓露硕士论文《一种蚂蚁聚类算法及其在入侵检测中应用的研究》,其内文唯一改动是将作者内文中的一个词语做了修改(“double-ant”修改为“dual-ant”)等等。 张贻发也并不清楚,为何李某的多篇文章,“拼拼凑凑”就能顺利发表:“可能计算机方面的,跟纯文科的不一样,文科论文一查重就能(看出来),搞计算机的说你们不懂那些,可能把文章里面的内容一改,就可以发了。” 更令人费解的是,李某是学校负责计算机网络维护的技术人员,他既不从事教学工作,也没有科研任务,即便评职称,李某所抄袭论文篇数远超过他从中级晋升副高所要求的篇数。 张贻发表示,学校角度来讲,不论是什么职务,搞论文抄袭,在高校里面是不允许的,“他不上课,他也不搞研究,评副高也用不了那么多,他挺好发的,拼拼凑凑就发,我们也不好解释这个东西,你说他有这个癖好,他干嘛有这个癖好呢?这个东西,也不知道怎么去说。 ” 目前,华南农业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正对李某第二次被举报的论文进行调查,预计20天会出结果。据《新快报》报道,李某目前仍在岗。张贻发说,如果李某研究生阶段的论文抄袭被查实,一旦广州大学取消李某的硕士学位,他可能就不具备继续在华南农业大学工作的资格了。“如果硕士(论文)也有问题的话,硕士一取消,可能进大学的资格都没有了。 ” 但是从事件的性质来看,抄袭一篇和抄袭十篇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现在事后调查,查出抄袭的事实、甚至具体到哪一句是抄了哪一篇难度都不大,关键是,李某抄袭来的东西,为什么能躲过硕士学位授予学校、博士学位授予学校和无数期刊编辑部本应锱铢必较的学术不端检测呢?这种在学术界应该直接被判处极刑的行为,为什么一定要等到被举报才会曝光?这些,恐怕是比抄袭本身更可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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