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政府层级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夏县自然资源局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举报。 一、监督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定、行政给付等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公开,可以在工作时间进行举报投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机关法定职责的; (三)已被监察、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三、监督举报方式 县司法局:监督举报电话:0359-8512348 监督举报邮箱: xxxzjd0126.com 县自然资源局:监督举报电话:0359-8532300 监督举报邮箱:xxgtzyj300@163.com 来信地址:夏县八一街集中行政办公区1号楼2楼夏县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044400 四、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鼓励使用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局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夏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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