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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开始,运城市统一配送治疗新冠肺炎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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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2 10:2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全力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市根据疫情发展需要,从12月21日开始由各县(市、区)医疗集团牵头,统一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送退热、止咳、镇痛等治疗新冠肺炎药品,以方便发热群众就近诊疗。

据了解,核酸阳性患者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晋快检”阳性报告,可直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或临时发热诊室登记取药。

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各县(市、区)防控办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县乡村三级卫健、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方便辖区内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肿瘤、血液透析、脑卒中、冠心病、慢阻肺等基础疾病,且合并新冠肺炎阳性的病患及时获得就医服务。

对老弱病残孕幼等特殊人群,乡镇(街道)、社区(村)将组织安排人员实行送药上门;对低保户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当地民政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向卫健部门提供名单,实行免费药品供应,就地就近取药。

(记者 魏 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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