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万荣县2023年中药材种业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种业振兴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和《山西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山西省“十四五”现代种业发展规划》文件精神,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现代种业发展项目资金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3】6号文件)的要求,现决定对我县2023年中药材种业基地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申报和筛选,请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积极通过所在乡(镇)政府进行推荐申报: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规范。取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的申报主体优先支持。
2、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科研单位或大专院校作为技术支撑或协作的优先支持。
3、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新型经营主体。
4、没有违纪违法、涉法涉诉等情况,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5、实施项目积极性高,自觉接受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管;
6、2022年项目已支持的中药材种业基地项目的不予支持。
二、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中药材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有意向申报的,报送申报推荐函及相关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单位简介、信用证明、近3个月财务运行证明,种植品种、繁育合同、土地面积及来源、地理位置、土壤条件等,并提交地块位置图)。
2、以上材料于2023年5月6日前报送,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3、申报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将通过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并公布项目实施主体。
资料报送:万荣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生态与资源环境保护站(101室)
联系人:范碧丽
电 话:15934466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