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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从天而降砸餐厅桌上 女食客当场吓晕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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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5 14:5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盘美味刚端上来,你才开始吃,突然从天而降掉下来只活老鼠,就在美味前,你会是什么反应?这不是个假设。几天前,一名女食客在汉口一麦香园餐厅就亲历了这一幕。她的反应可不小,被吓得双手抽搐后,直接进医院输氧急救。
  吓呆:老鼠从天而降
  当事女食客彭女士介绍,事发本月1日下午2时30分,自己和男朋友李先生到位于新华路上的一家常青麦香园餐厅就餐,点的汤粉和蛋酒刚端上来吃了不久,“突然掉下来一只活老鼠,从天花板掉下来的,正落在我的盘子前面,还两边爬来爬去。有20多厘米长,长得很肥。”彭女士回忆,刚开始看到这一幕怔住了,随后被吓得大叫,之后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彭女士的男友李先生称,事发后,女友的双手不由自主地抽搐,全身冒出冷汗。见情况紧急,餐厅一位女员工拦了一辆车,和他一起将彭女士送到武汉市十一医院救治。在多次输氧和输液后,于当日下午6时醒来。
  彭女士展示的病历本上显示,现病史“受老鼠惊吓后哭闹,伴全身麻木”,急症科诊断“电解质紊乱、癔症”。
  僵局:精神损失费谈不拢
  彭女士称,事发当日到进医院后,餐厅负责人未去探望,治疗费400多元是她男友支付的。当晚,彭女士主动打电话给餐厅负责人,对方提出次日上午10时在事发餐厅商讨此事。
  “2日早上,我到餐厅后却没见到负责人,只收到短信说‘公司临时有事需要处理,改日再来看望’。”彭女士说,3日上午,按照约定,她再次来到事发餐厅,工商、公安部门也参与了调解。餐厅李姓负责人和公司法务解释,彭女士提出的精神损失费要求过高。
  昨日下午,记者随彭女士来到该餐厅,提出查看事发当时的监控视频,李姓负责人称,“监控坏了”。他称,愿意赔偿400多元的治疗费,但精神损失赔偿缺乏依据。对此,彭女士当即拒绝,表示实在不行将走司法程序。
  武汉大学法学博士丁爱辉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餐厅有责任和义务保障顾客的就餐环境和人身安全。彭女士在该餐厅就餐,的确发生受惊吓后住院一事,二者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餐厅应按照正常的人身损害赔偿,赔偿其医疗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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