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了规范我局货物、服务、工程等活动的招标采购行为,维护我局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拟选择5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承担日常招标代理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运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项目
2、选取方式:公开遴选
3、遴选需求:确定5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为我局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4、服务范围: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编制采购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发布采购公告,审查投标人资格,发布采购文件,组织投标人勘探现场并答疑,受理质疑和投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整理采购项目档案以及提供采购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协助办理采购进口产品申报论证和参数论证、招标文件论证及采购人交办的与采购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等。
二、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必须是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和山西招投标网正式中介机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报名。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
三、遴选程序、遴选内容、遴选时间及遴选地点。
1、遴选程序:成立由3人及以上单数成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承担对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遴选工作。评审委员会根据遴选标准审查,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服务机构进行比较,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择优选择5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2、遴选内容详见评分标准(报名成功后在我局领取)。
3、遴选时间:另行通知。
4、遴选地点:另行通知。
1、不保证服务机构在我单位代理项目数量。我单位将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采购计划安排采购代理项目。
2、入选的服务机构在代理过程中业务不精通,采购人评价差,存在不规范操作等问题的,我单位有权单方减少或取消代理项目。
3、入选的服务机构在代理过程中存在违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费用的,我单位将取消其代理资格并计入黑名单。
4、各服务机构提供的资料、承诺及声明函,均要符合法律法规,且真实有效。若出现虚假资料、虚假承诺或虚假声明函,一经发现,取消其遴选或代理资格。
四、报名及资料报送要求。
1、参与遴选的服务机构于2023年11月3日12时前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领取遴选文件。各服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将遴选响应文件密封后现场提交(一正二副),未密封作无效处理。
2、结果公示:结果确定后在运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上进行公示。
3、报名地点:运城市文化和旅游局财务科。
运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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