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自然资源局 B201001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夏县人民政府批准,夏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备注:该宗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控制性指标均为:①投资强度≥ 260万元/亩;②亩均税收标准≥1.45万元/亩;③能耗控制标准:单位GDP能耗≤0.332吨标准煤/万元;④容积率分别为≥0.7;⑤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行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只能单独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11日,到夏县不动产交易中心(夏县八一街行政集中办公区1号楼2层243号)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19日,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12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3月19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夏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挂牌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9时至2024年3月22日9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三)本次挂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中含耕地占用税,不含契税等税费,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到相关部门缴纳。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资料。 八、保证金的缴纳 申请人可在下面3个账户中择一缴纳竞买保证金。 1.开户名:夏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县支行 账 号:14050110867100000596 行 号:105182100022 2.开户名:夏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开户行: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661103010300000127477 行 号:402182100015 3.开户名:夏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县支行 账 号:04546101040021245 行 号:103182154618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夏县八一街行政集中办公区1号楼2层243号 联系电话:18935071567 联系人:马先生 夏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0日 |